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教育部已于近日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详情请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二、本届评奖参评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 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教育学成果评奖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者用Google浏览器访问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电子文档: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见附件4)、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申报者姓名命名打包发送邮箱853719379@qq.com。
2.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提交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流程。
1.2025年11月3日上午10时前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
2.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拟上报成果名单。
3.拟上报成果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成果完成系统填报并交纸质件(具体份数届时通知)。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联系人:丁健琼联系电话:65385276
附件:附件
科研处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