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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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0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教育部已于近日启动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详情请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工作部分和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附件4)有关规定。

二、申报者访问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提交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电子文档: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学校公章的PDF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以申报者“姓名+教育科学研究”命名打包发送邮箱853719379@qq.com(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专区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提交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联系人:丁健琼联系电话:65385276

科研处

2025-10-21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