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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升高校社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建全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库,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通知,我校现开展入库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单位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等。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思想解放,求真务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学术造诣深,能够站在学术前沿,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出版、发表或翻译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著作、论文等;承担过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在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组织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理论和学术的宣传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过本领域国内外公认的重要奖项。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学术道德高尚,遵守学术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项目评审、基地评估等有关工作。
(二)必要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1项。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之一的。
2.入选市两江学者、巴渝学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五个一批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研究资政中心负责人等之一的。
3.其成果获得过教育部或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且排名一等奖前三,二等奖前二,三等奖第一的。
4.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或有关机关采纳的。
5.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评审工作的。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填写《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291690815@qq.com,纸质件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办公楼A307)。
电 话:65381094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