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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量: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尊严,引导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营造尊重学者、崇尚学术的良好学术环境和科学严谨的优良学风,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市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风包括学生的学风和教师的教风,是大学理念和大学核心精神的重要体现。

第三条  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健全工作体系、建立促进良好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主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主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政策制订,指导、组织、监督学校学风建设日常工作,协助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负责学风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四川外国语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负责学术评价、学术不端行为调查与惩处等。

第六条  学校和各单位每年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应包含学风建设内容。

第七条  在学校官网上设置学风建设专门板块,及时发布学校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学风建设工作动态等内容。

第八条  建立教师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档案,将师德师风和科研诚信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并在校内开展“教书育人楷模”等推选活动。

第九条  将科学道德、学术规范、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新生、新进教职工、研究生导师的入学、入职教育,开展形式丰富的讲座和培训,提升师生对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的认知,培养师生的科研诚信意识。
   第十条  活跃第二课堂,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一)以青马工程、红岩团校、青年大学习等活动为载体,做好大学生分层分类思想政治引领。

(二)结合学生发展需求和专业特点,开设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课程和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训练营,组织举办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比赛。

(三)举办积极向上、内涵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运动健身等各类课外活动,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发挥学校外语学科优势,开展多语言青年志愿服务、暑期“三下乡”、社区实践等活动,引导学生在服务中提升专业技能、促进个人发展。

第十一条  建立科学规范管理机制,丰富学校与学生的沟通渠道,促进学生学习自主能动性。

(一)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个人档案。

(二)建立学校学业发展中心,引导学生进行学业规划、学业督促及学业分析,做好学业管理。

(三)建立与学生的畅通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校领导接待日活动,通过年级长联席会、学生之家微诉求等平台接待和听取学生意见。

(四)建立和完善“学校—学院”两级激励机制,完善学校奖学金评选、争先创优先进评选、国家奖学金评选等激励机制,通过学业表彰促进学生发展;二级学院挖掘自身资源,在开展专业认同教育、学业规划教育、学业预警教育等基础上,强化考风考纪督查,建立具有学院特色的学风激励机制,通过良性机制促进管理。

(五)加强对优良学风先进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提升表彰质量。

(六)开展学业规划大赛、学习共同体项目、实践遇见未来等活动,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对学校师生的学术成果、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

第十三条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教育教学项目的推动,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和慕课建设,推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建设,践行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优良教风、引领学生学风。

第十四条  实施“塑魂·蒙正”育人工程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开展“感动校园”人物(团队)、“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选树教书育人典型。

第十五条  举办“班级风采大赛暨班服设计大赛”等活动,打造《师者说师道》《悦读阅美》等栏目,培育优良的学风教风。

第十六条  开设劳动教育专门课程,将劳动教育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劳动教育相关研究,推进校园劳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机制,完善劳动教育保障机制。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