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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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本次实行网络申报。

一、资料下载:申请者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http://www.nopss.gov.cn/)下载项目申报所需的有关材料,包括《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报书》《活页》《代码表》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

二、时间安排:

1、为保证上报材料质量,请各二级单位择期集中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修改指导。

2、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面对面修改指导。有意者可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前将填写好的申报书和活页word文档以姓名命名发送邮箱853719379@qq.com。具体指导时间将一对一通知。

3、项目申报系统于2023年4月20日开放,申请人需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http://www.nopss.gov.cn/)的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无账号的需先注册),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5、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8逾期不再受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

6、2023年4月26日上午10时后,已经提交的申报材料如需修改可继续完善,申报材料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日。

7、纸质材料报送。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54日上午10时前(立德楼A307)。

三、填报注意事项:

1、请特别注意对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要求;注意此次申报要求中对已承担项目及研究成果的限定,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

2、填写“经费预算”时,请依照最新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直接费用”为总申请额的60%,“间接费用”为总申请额的40%

3、申报书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统一填写为: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时间落款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5日。

申报书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统一填写为: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送学科组专家评审。时间落款统一填写为: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丁健琼 联系电话:65385276,13648312192

科研处

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