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组织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2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为在以往基础上继续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和引导,现对我校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出预安排,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动员:
1、总体思路:高度重视、提前准备、精心论证、协同联动、务求实效。
2、动员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申报:进一步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动员已立项的省部级项目的申报:充分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动员科研机构申报: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凝练项目申报;动员已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申报重点项目;动员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
二、具体安排:
1、2017年12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动员,启动申报。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宣传学校相关科研制度、校内岗位评聘、职称评定等人事政策,引导教师知晓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于己、于校的重要意义,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的条件为准)的老师申报,通过教研室活动、学术团队讨论和邀请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请人的选题和论证进行指导,于2017年12月29日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并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汇总表。
2、2018年1月2日—9日,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项目书进行初评。评审专家应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意见于1月10日前反馈给申请人。
三、几点说明
1、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后,科研处将根据全国规划办和重庆市社科规划办的申报通知要求,正式发布我校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对2018年正式申报中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周知。
2、请申请者根据自己申报的学科,依托相关院系和科研机构统一申报,校科研处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安排,如有疑问,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丁健琼 电话:65385276
附件: 1. 国家通知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x
2. 活页.doc
4. 代码表.xls
5. 课题指南.doc
6. 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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