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量:
川外科研〔2024〕5号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业绩认定与奖励办法(2024修订)》(川外发〔2024〕21号)的相关精神,关于校级科研项目将进行统一集中结题,现将相关事宜作出以下通知:
一. 结项范围及时间
自2019年(含2019年)以来立项的,归口科研处管理的校级科研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都可以参加2024年5月进行的统一集中结题。
二.成果要求
年度项目的结项条件分为两类: 一是以著作、系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为结项条件;二是以获批更高级别的纵向项目作为结项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一 ) 以著作为结项条件的成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工具书在40万字以上),负责人为第一署名,须公开出版。
( 二 ) 以系列学术论文为结项条件的须至少发表3篇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关联的学术论文,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A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须含至少1 篇在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青年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本科大学学报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三 ) 调研报告应有地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的正式采纳认定意见。
( 四 ) 以获批更高级别纵向项目为结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在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上,以相近研究内容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省级重点重大项目立项资助的,可视为完成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目标,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结项。
三.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需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处(A307)进行审查:《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一)一份、三篇论文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原件期刊备查)、专著一式三份、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原件备查等,以上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姓名-川外2024年结项20___年项目”)同时发送至邮箱:1025536031@qq.com。
2019年立项项目已到撤项清理期,无法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交纸质《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报批表》到科研处(A307),勾选中止项目协议一栏,并填写之前的进展情况,主动申请撤项。请负责人将研究过程中产出的成果电子版(未发表的或部分已发表的文章、著作)连同《四川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报批表》(附件二)电子件压缩后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发到邮箱1025536031@qq.com。撤项后,科研处、计财处将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或剩余经费。
凡未按规定处理的,一律予以强制撤项并不再通知。因故主动申请终止项目的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王振欣联系电话:65381094
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