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年度四川外国语大学年度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我校2016年度校级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请有意申报者认真阅读川外院[2007]22号文件:关于印发《四川外语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科研管理文件的通知中的附件1、2,以对申报事宜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请根据具体情况到科研处网站kyc.sisu.edu.cn下载《四川外国语大学年度科研项目申请书》。申报要求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二、项目最终成果形式:成果的最终形式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仅指文学名著或学术著作的首译,不含畅销读物类的翻译)、编著、工具书以及系列论文或有重大价值的调研报告。
三、公开出版的著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系列论文、调研报告除外)。工具书在40万字以上。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须至少发表三篇论文且结题验收要求为:1、重点项目须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2、一般项目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3、青年项目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或本科大学学报正刊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应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或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采纳认定意见。
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如下:
1、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署名人必须为我校的在职人员,且无在研校级年度科研项目。
2、所申报项目研究期内应在岗工作。
3、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校级其他类别项目。
4、已获其他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申请重点项目者,必须是完成过校级及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岁(以申报截止时期为准)。
五、申报表填报要求:除按申报表要求填写外,请用A4纸打印,经所在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送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至科研处。
六、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时。
联系人:丁健琼 联系电话:65385276。
科研处
2016年9月7日
- 点击下载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年度科研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