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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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以有组织的科研推动我校科研发展,我校决定集中组织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的预报、把关、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选题要求:

本次预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三)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五)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能在2025年1月前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

(六)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项目选题务必组织专家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一)凡计划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符合申报条件者,均须在2024年12月16日前下载填好《2025国社项目预申报书》(附件1),报送给所在二级单位。

(二)2025年1月6日前,各二级单位应对收到的项目预申报材料组织高水平专家集中研讨,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反馈给申报人调整、修改。同时填报《专家指导情况表》(附件2)。

(三)2025年1月13日前,各二级单位汇总修改后的《2025国社项目预申报书》(以姓名命名)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择优排序填报《申报信息汇总排序表》(附件3)。

(四)2025年1月14日前,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的《2025国社项目预申报书》《专家指导情况表》《申报信息汇总排序表》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打包发送到邮箱853719379@qq.com,纸质版《专家指导情况表》《申报信息汇总排序表》加盖公章后交科研处A307办公室。

(五)科研处将择期对项目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再次提修改意见。

(六)申请人寒假继续修改等待后续正式申报通知下发。正式申报将在此基础上择优上报。

联系人:丁健琼 电话:65385276

科研处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申报书

附件2:专家指导情况表

附件3:单位申报信息汇总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