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2025年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我校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有意申报者请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本年度规划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和2万元。
二、规划项目的结项条件分为两类: 一是以著作、系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为结项条件;二是以获批更高级别的纵向项目作为结项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一)以专著、译著(仅指学术著作的首译,不含畅销读物类的翻译)、学术编著为结项条件的著作成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外文8万词以上,工具书在20万字以上),且负责人为第一署名,并须公开出版。
(二)以学术论文结项的,须至少发表2篇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关联的学术论文,且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B类及以上期刊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C类及以上期刊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3.青年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大学学报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发表在旬刊、周刊上的学术论文和进入负面清单期刊目录、 中国科学院预警期刊名单的论文不认定为有效结项成果。以上论文类别详见川外发[2024]21号《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业绩认定与奖励办法(2024修订)》(附件3)。
(三)以调研报告为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的成果需达到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须提交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且至少完成一篇B2类智库成果;
2.一般项目须提交2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且至少完成一篇C类智库成果;
3.青年项目须提交1万字以上研究报告,且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
(四)以获批更高级别纵向项目为结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在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上,以相近研究内容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立项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且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二) 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以申报年度的1月1 日为准)。
(三) 已获其他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四)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级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校级项目的申请。
(五)因故申请终止项目的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撤项后未能按照规定退回经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六) 各级各类在研纵向项目负责人, 仅能申报年度项目,不能申报其他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登录川外网上服务办事大厅,点击业务直通车中的“科研系统”图标;近几年新进教职工如无法登录科研系统,请于2025年7月11日前电话联系科研处开通账号。
(二)进入系统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首先下载申报指南,按要求逐一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务必填写职工号、邮箱、手机号、出生年月等相关信息;点击“添加人员”新增项目的参与人员后保存,并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年度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扫描件和《活页》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压缩材料上传时把文件名改成申请人姓名)上传附件,“保存”即是提交;
五、本项目只需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下午5点。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65381094 邮箱:21243461@qq.com
科研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