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4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展开,详情请见科研处2016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1、还未注册的申请者仍然可以注册,请务必在放假前完成注册。如果在暑假期间注册请短信通知科研处丁老师审核。
2、参评成果为论文的,请比之前的通知多复印一份成果,即一份原件,5份复印件。
3、成果上有“****项目成果”之类标示的(无论是项目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认定为项目成果,必须为已结项项目成果方可申报参评(须附结项证明)。
4、项目成果的时间认定,不是以成果发表时间,而是以项目结项时间来认定(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即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结项的成果方可参评。
5、项目成果如果没有结项编号的,在填写结项编号时,请填写项目结项时间。
6、申请者网上提交后,请于9月1日前随时查看审核记录,如被退回,请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并于9月1日前重新提交。
联系人:丁健琼 联系电话:65385276,13648312192
科研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