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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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表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文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发挥有关社科理论单位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的排头兵作用,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浓厚理论氛围,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简称市中特中心)拟动员组织全市专家学者在全国及我市有关报刊发表理论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阐释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议》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撰写理论文章。

二、主要发表载体

原则上由作者自行投稿、发表。主要发表载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简称“三报一刊”),《红旗文稿》《党建》《学习时报》以及《重庆日报》等全国及我市相关报刊。

三、相关激励政策

(一)在“三报一刊”发表的有关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重大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项。

(二)在《红旗文稿》《党建》《学习时报》发表的有关理论文章,追加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中特理论项目一般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0.2-0.5万元/项。

(三)在《重庆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市中特中心按现行激励政策发放稿酬。

以上(一)至(三)项成果的作者单位,应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或“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XX分中心”独立或第一署名,且应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密切相关。

(四)对组织发表理论文章成效良好的分中心及有关社科理论单位,将在委托立项、理论研讨、专家约稿等方面予以明显倾斜。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认真开展动员组织工作。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动员组织专家学者发表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文章。

(二)及时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有关理论文章组织发表工作总体情况,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1月14日前、3月25日前,分两次报送科研处,可发送邮箱853719379@qq.com,由科研处集中报送市中特中心。2022年4月起至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有相关文章发表的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丁健琼 电 话:65385276

科研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