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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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川外发〔2021〕141号)的相关精神,关于校级科研项目将进行统一集中结题,现将相关事宜作出以下通知: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自2019年(含2019年)以来立项的,归口科研处管理的校级科研项目,符合结题条件的,都可以参加2023年11月进行的统一集中结题。

二.成果要求

年度项目的结项条件分为两类: 一是以著作、系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为结项条件;二是以获批更高级别的纵向项目作为结项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一 ) 以著作为结项条件的成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工具书在40万字以上),负责人为第一署名,须公开出版。

( 二 ) 以系列学术论文为结项条件的须至少发表3篇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关联的学术论文,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学术论文应达到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A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须含至少1 篇在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青年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本科大学学报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三 ) 调研报告应有地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的正式采纳认定意见。

(四 )以获批更高级别纵向项目为结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在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上,以相近研究内容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省级重点重大项目立项资助的,可视为完成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目标,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结项。

三.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需在集中结题前(2023.11.08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处(A307)进行审查:《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一)一份、论文成果原件(封面,目录,正文)备查、专著一式三份、研究报告及采纳证明原件备查等,以上材料电子版(命名方式为 “姓名-川外2023年结项20___年项目”)同时发送至邮箱:1025536031@qq.com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王振欣联系电话:65381094


附件: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书

科研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