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7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意申报者仔细阅读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各申报者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超过30M。
四、本次申报以市教委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教育部不受理个人申报。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者务必于2022年5月4日下午18时前完成网上填报,再由学校和市教委遴选上报教育部。
联系电话:65385276 联系人:丁健琼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4.11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按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 万元;
(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5.申报成果为近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
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
(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自2022年4月11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提交1
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及1份申报成果至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
(四)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
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sinoss.net。
(五)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高校社科研究评价中心联系方式:010-58581411、010-58582312,pingjzx@126.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2层,邮编:100029。
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2.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9日
附件2
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性质的科研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设立的目的是: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潜心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要求申报的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申请者所报成果应未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研究项目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也不能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2.如何理解资助范围中“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该研究成果必须包含的要素有:(1)科学研究成果,且是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的成果;(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成果;(3)呈现方式为非纸质,如数据模型、数据库等;(4)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特性的成果。
3.申报的学科门类是什么?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其中需要注意:“心理学”不包括国标中的“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体育学”不包括国标中的“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二级学科。
4.后期资助项目完成时间有要求吗?
——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1—2年内完成,确有需要者,可延长至3年。
5.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哪些学校申报?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上述高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研究。
6.后期资助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只有1所部属高校的其他部门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2项,有2所以上(含2所)部属高校的其他部门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
部省合建高校指通过新的机制和模式,在尚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支持的高校,包括: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 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14所高校。
7.部省合建高校申报是否需要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部省合建高校参照教育部直属高校模式,申报不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盖章。
8.博士后能否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所在博士后流动站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可以申报。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高校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可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高校的,项目不能转出,由原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理与监督责任。
9.在内地高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是否可以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在内地高校全职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可以申报。申报时必须附有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者,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吗?
——可以申报,但所报书稿(或非纸质成果)不能是上述项目的成果。
11.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可以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吗?
——可以申报,但所报成果应是3年前(2019年1月1日前)获得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并在原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创新。
12.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必须有课题组成员吗?
——不一定。后期资助项目提倡联合开展研究,将研究工作与团队建设、出成果与出人才相结合。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13.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要有推荐人吗?
——本次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同意,不需要另外填写推荐人意见。
14.经费预算填报有何要求?
——新修订的《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全面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新要求新举措,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要求,将进一步激发科研活力,为创新“松绑”发挥重要作用。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高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承担高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申请人应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预算,后期确需调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单位内部调整审批程序,并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备案。间接费用由项目承担高校统筹安排使用。项目承担高校应当公开透明、合理合规使用间接费用,处理好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应当与科研人员在研究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可以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跨单位合作的科研活动,确需外拨资金的,应当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承担的研究任务、外拨资金额度等进行说明。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承担高校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
15.后期资助项目网上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报者需要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网上申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且不超过30M;(3)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16.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需要报送哪些纸质材料?
——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批准立项的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签名并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以及1份纸质申报成果。
17.后期资助项目如何办理鉴定和结项?
——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先鉴定后结项,通过鉴定,进入出版程序并经社科司审核后,颁发结项证书。社科司委托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随时受理鉴定和结项申请。
18.后期资助项目要求统一出版吗?
——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相关成果发表、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19.今年项目评审程序怎样?
——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实行网上通讯评审。
20.项目申报通知有关内容与项目实施办法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基于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需要,为更好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项目申报通知对项目实施办法的部分要求进行了适度调整,因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以项目申报通知规定为准。项目申报通知未涉及内容,执行项目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