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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第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请人须为我校教职工,以个人为申报单位,每人限报一项;以单位署名的集体成果,原则上不限项数。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在著作类或论文类中选择一类申报。著作类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的专著、学术性编著、译著、工具书等。论文类成果包括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不含译文)。其中: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公开出版的一人论述同一专题的论文集,作为著作参评;同一人论述非同一专题的论文集,可选择其中一篇论文参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按论文类参评。

4.围绕一个专题,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所有申报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成果;

2.没有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相抵触的政治倾向;

3.合法出版物,无版权争议;

4.申报者必须是四川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第一署名人;

5.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

6.未获校级以上奖励。

注: 1.以下成果不属于评奖范围: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文艺作品、人物传略、回忆录、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公文、法律、法规等条文性文件;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汇编及剪辑转抄的资料书等。

2.本次评奖共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青年优秀成果奖。其中青年优秀成果奖申报人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1、著作类参评成果:报送成果原件三份(其中两份匿名,需隐去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译著须附原著或原著复印件一份);

2、论文类参评成果:报送成果一式三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需隐去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及《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3、《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的电子文档。

三、申评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10时,逾期不再受理。

2. 申报者首先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申报表到科研处网站kyc.sisu.edu.cn下载),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行政公章,送交学校科研处。科研处资格审查后,提交学校评奖委员会评审。

3. 学校评奖委员会审议,表决。

4. 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为一周)。

5.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丁健琼

联系电话:65385276

 

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