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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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2023年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量:

 

各二级单位:

 

我校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展开,有意申报者请登录我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本年度规划项目申报要求如下:

一、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和2万元。

二、规划项目的结项条件分为两类: 一是以著作、系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为结项条件;二是以获批更高级别的纵向项目作为结项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一) 以专著、译著(仅指文学名著或学术著作的首译,不含畅销读物类的翻译)、学术编著为结项条件的著作成果篇幅必须在10万字以上(工具书在40万字以上) ,且负责人为第一署名,并须公开出版。

(二) 以系列学术论文为结项条件的,须至少发表3篇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关联的学术论文,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

1.重点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A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一般项目须含至少1 篇在B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青年项目须含至少1篇在C类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2篇在本科大学学报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以上论文类别详见科研系统申报指南中的川外发[2022]29号《四川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修订)》。

(三) 调研报告应有地市厅局级及以上政府单位的正式采纳认定意见。

(四) 以获批更高级别纵向项目为结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在校级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上,以相近研究内容成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省级重点重大项目立项资助的,可视为完成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目标,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结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工,且无在研校级科研项目。

(二)具有教授等正高级职称的教职员工只能申报规划重点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校级其他类别项目。

(四)已获其他各级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或相似项目重复申报。

(五)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时期为准)。

(六)各级各类在研纵向项目负责人,仅能申报校级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或学术专著后期资助项目。

(七)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校级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校级项目的申请;在研校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校级项目申请。

(八)因故申请终止项目的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登录川外网上服务办事大厅,点击业务直通车中的“科研系统”图标;

(二)进入系统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申报,首先下载申报指南,按要求逐一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务必填写职工号、邮箱、手机号、出生年月等相关信息;点击“添加人员”新增项目的参与人员后保存,并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四川外国语大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扫描件和电子版《活页》(电子版压缩材料上传时把文件名改成申请人姓名)上传附件,“保存”即是提交

五、本项目只需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下午5点。

联系人:熊焕力 联系电话:65381094

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