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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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要求,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7年9月起,启动2015年度立项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在单位全面检查——市科联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计划等。
三、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自查和单位检查,在10月中旬完成,10月下旬起,市社科联按划片就近原则,集中对2015年度立项在研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资料准备:
1.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1修订)(1份)和5分钟内PPT演示汇报材料;
2.如需延期,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3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在10月16日上午10时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丁健琼 联系电话:65385276
科研处
2017年9月21日